mail@yfiplaw.com

新闻

商标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将降低

2013年08月15日 09:21:58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3日宣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此次降低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亿元。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降低的收费标准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因私护照费(因丢失补发护照)、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公证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国内植物检疫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商标注册收费以及翻译专业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部分考试考务费等。

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公证收费中的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商标注册费中的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国内植物检疫费标准降低20%;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考试考务费标准降幅达25%—50%。(刘墨扬 江国成)

(来源:北京日报)


  返回新闻列表


上一篇: 网络关键词竞价排名引商标侵权纠纷
下一篇: 商标法新规引发新商机 “好声音”或引发抢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