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l@yfiplaw.com

业务范围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相对于单独去国外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至 2018 年9月,马德里联盟共有102个缔约方,覆盖118个国家。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是马德里联盟成员。

  所需材料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2表格);

3、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办理流程

 

马德里.png


1、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前提是,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2、向商标局国际处递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给国际局;

3、国际局审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时间一般6个月左右。

 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4、指定国审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5、协定国和议定书国审查:从国际注册日想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6、申请商标时间:如果注册申请顺利,一般需要18-24个月,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



  注:

① 申请人应在收到《收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款项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逾期未缴纳规费,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② 国际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国际注册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