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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曲奇涉嫌搭便车?蓝罐曲奇称要打假!

2014年11月24日 15:08:47


2014年11月20日丹麦蓝罐曲奇知识产权案件研讨暨新闻发布会_副本.jpg

丹麦蓝罐曲奇在穗召开知识产权案件研讨会 摄影 顾奇志

近日,由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下简称为蓝罐公司)、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举办的“丹麦蓝罐曲奇(Kjeldsens)知识产权案件研讨暨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办。丹麦驻广州总领事Ole Chr. Lindholm博士、蓝罐公司董事总经理赖劲持,以及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东莞品牌保护协会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参加会议。蓝罐公司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遭遇“丹麦皇冠曲奇”仿冒的情况,与会专家就其中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进行研讨,建议企业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活动中,丹麦驻广州总领事Ole Chr. Lindholm博士首先发言,他对蓝罐曲奇遭遇的仿冒问题表示愤慨,并表示支持蓝罐公司维权行动。蓝罐公司中国市场负责人向与会人员介绍蓝罐曲奇的发展历史、正品的鉴定技巧及被仿冒侵权的情况。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下称“蓝罐公司”)所持有的 “蓝罐曲奇”品牌在2009年荣获丹麦女王陛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包装上印有的“丹麦皇室御用”金色皇冠徽章,以代表其品牌的卓越地位。

近年来,蓝罐公司发现,市场上有“Danisa皇冠丹麦曲奇”(下称“皇冠曲奇”)出售,皇冠曲奇在没有丹麦皇室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丹麦皇冠标识,并在2010年在中国申请注册相关的商标,在其包装盒上设有皇冠“原装进口”标识,并用英文字体注明其是“丹麦特色食品”、“配方源自丹麦”、“丹麦哥本哈根”等,在食品标签上对“原装进口”和丹麦公司名称用大号字体突出,使公众很容易就忽略了产品的原产国是印尼,致使消费者误认该产品是丹麦生产的进口曲奇、并与丹麦皇室有某种联系。不仅如此,皇冠曲奇的外包装与蓝罐曲奇的十分近似:都使用蓝色罐装,同样是写BUTTER COOKIES,饼干形状及排列也几乎一致。赖劲持认为,“皇冠曲奇”涉嫌侵犯蓝罐公司对其蓝罐曲奇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专用权,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与会专家围绕这一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研讨。东莞品牌保护协会秘书长古庆军认为。蓝罐曲奇作为商品名称,在大量的广告宣传中频繁出现,令蓝色与蓝罐曲奇产品形成固定的联系。曲奇饼干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在看到蓝色包装的曲奇产品时,通常会联系到蓝罐曲奇。“皇冠曲奇”同样采用蓝色包装,并同样适用与蓝罐曲奇相同的“横向排列的五款不同式样的曲奇饼干”图案,容易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负责人认为,商品进入市场应该遵守诚信原则和不混淆原则,蓝罐曲奇经过蓝罐公司多年的大力宣传推广,已在中国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仅从产品外观来看,“皇冠曲奇”与“蓝罐曲奇”从颜色、图案、产地标志等都比较接近,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较高。广东工业大学副教授张泽吾指出,“皇冠曲奇”未经丹麦皇室的许可,却以“丹麦皇冠曲奇”作为其商品名称,在包装装潢上多处使用了皇冠标识,其皇冠部分与“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标志中的皇冠近似,而且在产品介绍中出现了“尊贵皇家般的待遇”、“享有‘皇冠之美誉’”、“丹麦皇冠曲奇,皇家般的享受”等字句,有可能构成与获得丹麦皇室特许的蓝罐曲奇构成相近似,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要解决两者之间的争端,唯一的途径是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两者之间的知识产权权利。与会专家同时认为,严格遵守诚信原则,以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通过产品包装等外观,使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很好地区分商品的来源,是每一个厂家应尽的义务。

蓝罐公司负责人及法律顾问表示,将尽快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并还消费者一个公道。(顾奇志 符丹萍)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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